近期,氣溫回升較快,寧夏賀蘭縣、海南瓊海市、江西九江市、廣東東莞市、湖北松滋市等地相繼發(fā)生溺水事故,造成19名學生溺水死亡,教訓慘痛。為進一步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特發(fā)布2019年第2號預警,提醒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家長要嚴格落實學生防溺水要求,群策群力,切實織牢防溺水“安全網(wǎng)”,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學生防溺水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逐級壓實學生防溺水工作責任,形成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良好局面。
二、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wǎng)絡等途徑加強宣傳,提高社會各界防范學生溺水安全警惕,切實落實好轄區(qū)內(nèi)河、塘、溝、渠等危險水域的登記和排查工作,不斷更新和完善安全隔離設施和警示標牌,對危險水域?qū)嵤┒〞r巡查,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fā)生溺水事故,第一時間進行救援。
三、中小學校要在關鍵時間節(jié)點,印制“防溺水致家長信”,發(fā)送至每一名學生家長。要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深入剖析溺水事故的極端危害性,讓學生心靈受到震撼,讓每名學生都牢記“六不”,對危險水域產(chǎn)生警惕,切實提高學生避險意識和自護能力。
四、學生家長要提高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意識,切實履行好看管職責。學生離校期間家長(監(jiān)護人)要加強看護,堅決制止學生到危險水域下水游泳的行為。對水域較多的地區(qū),應當發(fā)揮家長委員會作用,形成聯(lián)防聯(lián)治的局面,確保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