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購房日益普遍折射的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的深刻變遷。在住房市場提供有效供給、家庭資金滿足購買需求的宏觀背景下,女性購房的普遍化反映了中國家庭在居住安排、夫妻關系、婚姻觀念和生活方式方面的深刻變遷。首先,代際間的居住安排傾向于分戶獨立。在中國傳統(tǒng)的男娶女嫁和“從夫居”婚姻居住模式下,婚房一般由男方特別是男方家長所準備,女性出嫁離開娘家、嫁入夫家,住在夫家準備的婚房中,生兒育女、贍養(yǎng)公婆,也許從此在這里度過一生。這種傳統(tǒng)居住模式一方面被遷移流動行為的常態(tài)化所打破,年輕人不再因父母在而不遠游,遠游已成為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和尋找更好就業(yè)機會的必經(jīng)之路。離開父母的年輕人結婚成家,往往在不同的城市甚至不同的國度獨立居住,同在一個地區(qū)的也不再與父母同住在一個屋檐下。另一方面,日漸發(fā)達的住房市場和逐步提升的家庭經(jīng)濟水平提供了代際間獨立居住的可能性,生活方式的差異也使得父輩與子輩兩代人均更傾向于各自獨立居住。分戶和立戶水平的提升,增加了居民住房需求量,家庭購房行為不僅普遍而且頻繁。
其次,妻子與丈夫一起共同掌握包括購買住房在內(nèi)的家庭重大事務的話語權和決策權。傳統(tǒng)的家庭夫妻關系體現(xiàn)為“男主外、女主內(nèi)”,女性在經(jīng)濟上依賴男性,雖然被俗稱為“屋里人”,主要從事家務勞動,但居住何處、購買何屋卻做不了主,往往需要聽從丈夫或公婆的意見。新中國成立之后,“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呼喚女性走出家門,與男性一樣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發(fā)揮作用。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廣泛參與社會勞動,具有獨立的工作和收入,在家庭中的話語權隨之增加。家庭重大事務由夫妻共同協(xié)商決定,已成為絕大多數(shù)現(xiàn)代家庭的特征。購房作為一種家庭行為,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都可能面臨買房需求,無論是因夫妻新婚而購置婚房,因子女出生、就學而改善住房、尋找學區(qū)房,因退休而考慮養(yǎng)老房,購買住房如同購買其他消費品一樣,重復發(fā)生。中國以個人為單位而非以家庭為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以及以個人名義辦理的住房貸款制度,決定了夫妻雙方均有購買住房的可能性。家庭購買多套住房時,需要綜合考慮夫妻雙方的已有貸款情況和收入或還款能力,以妻子名義購房是家庭的理性選擇之一。加之女性對于住房似乎具有天然偏好,往往愿意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參與到購房的選擇和決策中,在購房過程中,妻子的意見不僅與丈夫的意見同等重要,有時甚至更具決定意義。
此外,對于未婚人群而言,購房行為也變得更加普遍。一方面,年輕人的婚姻觀念和生活方式在飛速發(fā)展的社會中悄然變化。“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傳統(tǒng)婚姻觀念更多出自父母長輩;對于年輕人而言,受教育年限的延長、工作和生活的壓力,以及“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的觀念,使其提前了離開父母家的年齡、推遲了進入婚姻的年齡,同時增加了婚前同居行為,婚前購置住房成為租房之外的更好選擇和剛性需求。另一方面,住房屬于特殊的消費品兼投資品,無論是出自父母的考慮,還是對于年輕人自身,即使未曾談婚論嫁,在能力許可的情況下盡早購置一套哪怕是面積較小的住房,也成為一種共識。住房不僅可以滿足年輕人的居住需求,不再因租房而奔波煩惱,而且擁有住房增加了婚姻市場上談判的砝碼,更兼顧了投資需求,特別是在房價迅速上漲的時期,住房比貨幣更具保值增值功能,將來需要時以小換大也更為容易?;谏鲜龉沧R,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加入購房者行列,其中不乏女性的身影。年輕的購房者中相當一部分是由父母資助房屋的首付,年輕人自己付月供;也有一小部分具有更高收入或可觀報酬的年輕人無需父母資助,自己獨立支付住房的首付和月供。在父母資助子女購房的情形中,由于長期普遍一孩政策的實施,相當比例的年輕人是獨生子女,擁有家庭資源獨享的優(yōu)勢,父母為自己的獨生子女支付首付,并以其名義購房,這是年輕購房者中女性比例可觀的一個原因。在年輕人獨立購房的情形中,1999年開始的高校擴招為更多年輕人開啟了進入大學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其中很大比例是女性,這些女性畢業(yè)后獲得了不亞于其同齡男性的工作機會和收入報酬,與男性一樣有能力買房并獨立支付購房款,這是年輕女性購房比例較高的另一個原因。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教授、博導)
責編/潘麗莉 美編/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