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zhèn)化取得巨大成就,人口等各類要素越來越向市域聚集,同時市域社會治理面臨體量偏大、風險集聚、職責交叉不清、包辦主義、社會失靈等難題。應不斷優(yōu)化市域社會治理的空間尺度,構建明晰的市域社會治理權責體系,打造匯聚多元力量的市域社會治理共同體,積極穩(wěn)妥推進智慧化市域社會治理,以此不斷推進市域治理現代化。
關鍵詞:市域治理 城市 兩級四維 治理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要求,這具有重大現實意義。2019年12月,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部署啟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2020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加強和創(chuàng)新市域社會治理,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強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等要求,這為下一步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明了方向。
中國市域社會治理進入全新的時空節(jié)點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zhèn)化快速推進,2011年中國城鎮(zhèn)化率達到51.27%,城鎮(zhèn)人口規(guī)模在歷史上第一次超過鄉(xiāng)村人口規(guī)模;到2020年,城鎮(zhèn)化率超過60%,城鎮(zhèn)化率平均每年增加一個百分點。四十多年來,中國經歷了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的城市化進程,城市發(fā)展成就舉世矚目。據住建部于2020年底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設統(tǒng)計年鑒》顯示,上海、北京、重慶、廣州、深圳、天津等城市的城區(qū)常住人口達到1000萬以上,“超大城市”已達6個;城區(qū)常住人口在500萬以上到1000萬以下的“特大城市”則有10個,分別為東莞、武漢、成都、杭州、南京、鄭州、西安、濟南、沈陽、青島;城區(qū)常住人口300萬到500萬的“I型大城市”則達到14個。截至2020年10月,地級市數量達到293個,縣級市數量達388個??梢?,中國已經進入到新的時空節(jié)點,直面以城市生活為主的時代;另外,進入新的發(fā)展階段,人們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更高質量的發(fā)展。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正是中國在城鄉(xiāng)空間變化下治理重心調整的新選擇。
城市是人類社會的偉大創(chuàng)造,承載著人類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同時也蘊藏著破壞這種理想的力量,即城市是兼具“正面性與負面性”的綜合體。在空間方面,城市既是大規(guī)模、高密度、多樣化人口聚集的容器,又存在空間破碎、空間分裂等問題;在經濟方面,城市既有資本集聚與規(guī)模效應的特征,又具有極化與壟斷的特性;在社會方面,城市既具有異質性、流動性、契約性等特點,又具有失范性、失調性,易于發(fā)展成為“風險社會”;在組織方面,城市既具有民主性、多元性特征,又有控制性、高壓性的危險。城市的復雜特性(見圖1)凸顯了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當前市域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和短板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以來,各地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形成了一些新經驗。但是,市域社會治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和短板。
市域社會治理面臨體量偏大和風險集聚的難題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每年新增城鎮(zhèn)人口接近2000萬人,平均每個街道辦管理服務人口達10萬人,最大的街道辦服務人口(含流動人口)達到105萬人;平均每個社區(qū)居委會服務8千人,有的社區(qū)人口達到數萬人、最大的社區(qū)人口超過50萬人。我國城市基層管理幅度普遍偏大,而且面臨的社會群體利益多樣、訴求多元。有的城市的社區(qū)平均管轄近20個不同類型的小區(qū),各個小區(qū)面臨的問題又各不相同,很難用一套治理模式有效解決所有問題。
城市容納了不同階層、民族、種族的人群,表現出較強的包容性和差異性,但也造就了一個“陌生人社會”——人與人之間疏遠和陌生,難以形成情感認同??焖俪鞘谢瘜⒃瓉矸稚⒂谏鐣母鞣N矛盾風險集中于城市。在屬地化管理框架中,“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上面千把錘、下面一根釘”的問責機制更讓基層不堪重負。面對龐雜的社會事務,政府不能簡單地通過發(fā)號施令對各類事件采取統(tǒng)一的行動,尋找新的社會治理方法成為必要選擇。
市域社會治理存在職責交叉、不清的問題
隨著城市規(guī)模的擴大,交通問題、資源短缺、風險應對能力不足、環(huán)境惡化等,成了橫亙在城市高質量發(fā)展上的“難點”。不少地方還未總體評估市域社會治理的形勢,尚未形成以“市域”為主體的政策文件,相關政策分散在“城市規(guī)劃”“綜合管理”“基層黨建”等具體領域,缺乏戰(zhàn)略性、系統(tǒng)性的市域社會治理政策。
市域社會治理的責任散落在不同的職能部門,難以發(fā)揮整體性勢能。在市域社會治理方面,至少存在九類主要的治理實踐:一是由政法委牽頭主抓的平安城市建設;二是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的黨建引領社會治理行動;三是由黨委宣傳部門(文明辦)牽頭的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活動;四是由愛國衛(wèi)生運動委員會(衛(wèi)健委)牽頭的衛(wèi)生城市建設;五是由民政部門牽頭的社區(qū)治理;六是由住建部門牽頭的智慧城市建設和小區(qū)治理;七是由住建部門推動的園林城市(節(jié)水城市)建設;八是由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牽頭的城市綜合管理;九是由食品安全辦牽頭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chuàng)建。另外,還有種類繁多的城市治理專項行動。僅在社區(qū)治理領域,治理內容就涉及40個職能部門,但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工作協調,難以形成治理合力。此外,由于各部門權責交叉并且習慣于“向下交責”,使得基層屬地責任壓力較大。例如,有的地方在推進智慧治理過程中,多個平臺應用功能重復疊加、部門各自考核,大大增加了基層負擔。
市域社會治理存在包辦主義、社會失靈的現象
部分黨員干部對治理理念理解不深刻,傳統(tǒng)管理思維根深蒂固。部分黨政部門開展工作時“以我為中心”“以我為主”的現象較多,或多或少存在“包辦”“扛包”等問題;部分市民仍存“依賴心理”,參與度總體不強,“干部干、群眾看”現象仍然比較明顯,一些具體領域更是存在較為突出的包辦主義和代理主義現象。
截至2021年1月,我國社會組織登記總數達到90.1萬個,數量再創(chuàng)新高。但是,部分城市的社會組織數量仍然偏少、能力不高、參與治理機會少。一些社會組織缺乏必要的引導和制約,再加上自身能力不足,政府轉移出來的職能接不住也接不好,基層治理出現“社會失靈”的現象。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點任務
優(yōu)化市域社會治理的空間尺度
空間是承載人口的載體,是經濟社會活動展開的基礎,它不但受到環(huán)境承載力、環(huán)境人口容量等客觀因素制約,也受到人類活動、規(guī)劃決策的影響。在宏觀上,要統(tǒng)籌市域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土地利用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等,確定市域空間利用的功能定位,促進生產、生活、生態(tài)的統(tǒng)合,避免單一的資本導向;在微觀上,要推進空間功能的有機組合,完成基于人本需求的場景營造,構造符合人本需求和美學的公共空間、營造以家庭為中心的十五分鐘生活服務圈、形成服務于人的發(fā)展需求的交通空間,等等。
構建高質量的市域社會治理權責體系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涉及區(qū)域內多個層級的權責,需要完成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的體系構建。宏觀層面要堅持以人民中心的發(fā)展理念,統(tǒng)合政治、市場、社會和個體生活的不同邏輯,確立市域社會治理的戰(zhàn)略、路線;中觀層面要構建機構和制度的整合體系,出臺“1+N”市域社會治理治理政策體系,形成城市治理的領導體制機制,總體統(tǒng)籌城市治理政策;在微觀層面,要根據中央作出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明確市域社會治理的“條線權責”,以居民生活需求為中心構建差異化、分類化的微觀治理體系。
打造匯聚多元力量的市域社會治理共同體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四個五年規(guī)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指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要以共同體理念貫穿空間規(guī)劃、經濟發(fā)展、社會發(fā)展和政治發(fā)展的全周期;要推動好“社會治理社會化”,擯棄“社會不行,政府萬能”“把所有責任都自己扛”的思維,抓好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等工作,發(fā)揮好基層群眾組織的作用,充實各類社會組織,提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切實將社會組織視為公共服務的合作生產者、社會治理的合作伙伴。
積極穩(wěn)妥推進智慧化市域社會治理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把“科技支撐”作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在數字時代,要充分重視現代科技在社會治理中作用,特別是注重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運用,以技術優(yōu)化治理過程,既規(guī)避技術安全風險、信息安全風險、信息壁壘風險,又以智慧化、精細化的手段為城市居民提供精準、高效的服務;要發(fā)揮好科技對社會治理的支撐作用,通過大數據等技術時刻把握社會運行的“脈搏”與“心跳”,做好市域社會治理的決策服務,提高常態(tài)治理和危機應對能力。
【本文作者為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南開大學中國政府發(fā)展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大數據驅動的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研究”(項目編號:21ZDA069)、國家社科基金重點課題“基于供需平衡的復合式城鄉(xiāng)基層治理體系研究”(項目編號:20AZD087)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1]吳曉林:《城市性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天津社會科學》,2020年第3期。
責編:賀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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