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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4月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分別對“國之大者”進行了多維度闡述,這使得“國之大者”的內涵越來越清晰,已成為治國理政的重要思想資源和基本遵循。
●在“國之大者”的建構中,既包含軍事、財政、民生等,也包含制度、觀念、儀式、習俗等。因此,“國之大者”并不是外于我們人類,等著人類去發(fā)現,相反它是人類自身反思、建構和創(chuàng)造的過程。
●“國之大者”是什么與如何看待同等重要,并且最終會受到治理績效的檢驗。對于“國之大者”的認識,可以有很多維度,最重要的是實現整體性與局部性的有機統(tǒng)一。只有形成對“國之大者”的正確認識,才可能真正提升政治領悟力,并自覺將局部工作融入整體工作之中。
●將“國之大者”應用于治理實踐,最核心的是需要處理好一致性與靈活性的關系。一方面,所有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都需要圍繞“國之大者”展開;另一方面,在遵循“國之大者”理念的同時,又需要結合本地區(qū)實際進行創(chuàng)新,實現因地制宜和自主創(chuàng)新。
●心懷“國之大者”,敢于擔當、善于作為,其核心是需要實現規(guī)范性與自覺性的有機統(tǒng)一。它強調治理主體需要將“國之大者”作為責任擔當的重要內容,并將其內化為一種不需要外在規(guī)范的自覺遵循的倫理準則。
2021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新的征程上,我們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不斷提高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水平,充分發(fā)揮黨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牢記“國之大者”成為我們開啟新的征程和治國理政的關鍵一招。
事實上,自2020年4月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分別對“國之大者”進行了多維度闡述,這使得“國之大者”的內涵越來越清晰,已成為治國理政的重要思想資源和基本遵循。北京作為首都,與“國之大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從而使得首都工作關乎“國之大者”。為此,我們要從哲學角度對“國之大者”加以把握,對其有系統(tǒng)、全面、清晰、立體的理解和認識,這樣才能更好地厘清首都工作關乎“國之大者”的內在邏輯,才能真正地牢記“國之大者”,取得各項工作的實效。
“國之大者”兼具抽象性和具體性的特征
對于“國之大者”,古人有類似詞匯,如“國之大事”“國之大務”“國之大計”“國之大綱”“國之大本”“國之大權”“國之大經”“國之大政”等,一般用來指稱對于國家治理十分重要的事項,如祭祀、禮教、軍事、農殖、法令、賞罰、財政、民心、人才、戰(zhàn)略等。在“國之大者”的建構中,既包含軍事、財政、民生等,也包含制度、觀念、儀式、習俗等。因此,“國之大者”并不是外于我們人類,等著人類去發(fā)現,相反它是人類自身反思、建構和創(chuàng)造的過程。人類建構過程形成“國之大者”,這構成了“國之大者”最本質的特征。從這個意義上看,“國之大者”的本體兼具抽象性和具體性的特征,它是抽象性和具體性的有機統(tǒng)一。
對于“國之大者”的建構,其抽象性的最典型特征是政治性,即事關國家政權運行和穩(wěn)定的重大事項、戰(zhàn)略和價值等才能夠納入“國之大者”范疇。習近平總書記對“國之大者”的論述,總是與政治聯系在一起,這構成了“國之大者”的最根本性特征。2020年4月20日至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陜西考察時強調,要自覺講政治,對“國之大者”要心中有數,關注黨中央在關心什么、強調什么,深刻領會什么是黨和國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堅定維護的立場,切實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到行動上,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在2021年2月10日召開的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也要看到,現在仍有一些黨員、干部政治意識不強、政治敏銳性不高,不善于從政治上觀察和處理問題,對‘國之大者’不關心,對政治要求、政治規(guī)矩、政治紀律不上心,對各種問題的政治危害性不走心,對貫徹落實黨中央的大政方針不用心,講政治還沒有從外部要求轉化為內在主動。”
習近平總書記還對“國之大者”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指稱,這突出“國之大者”不是空洞無物而是具體有所指,如在廣西考察時強調“讓人民生活幸福是‘國之大者’”,在青??疾鞎r強調“保護好青海生態(tài)環(huán)境,是‘國之大者’”等。這樣,通過將“國之大者”與黨和國家重大利益、新發(fā)展理念、人民生活幸福、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等聯系起來,實現了抽象性與具體性的有機統(tǒng)一。
從整體性的角度把握和認識“國之大者”
“國之大者”是什么與如何看待同等重要,并且最終會受到治理績效的檢驗。對于“國之大者”的認識,可以有很多維度,最重要的是實現整體性與局部性的有機統(tǒng)一。所謂整體性是指對“國之大者”要形成一個對治國理政的重要議題、事項、關鍵、重點和難點的整體性認識,并且這種整體性認識也應該成為一種共識。因此,從整體性的角度把握和認識“國之大者”是其應有之義,也是“國之大者”區(qū)別于其他事項的關鍵認識特征。而每一個治理主體,由于其工作性質,應該在各個部門、地區(qū)等工作,這就要求在對各自治理事務的認識中,既要對局部有認識,又要將局部統(tǒng)一于“國之大者”的整體認識之中。
對于提升“國之大者”的認識,習近平總書記有多次論述,并且側重對黨的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干部提出了要求。2021年1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zhí)行力,對“國之大者”了然于胸,把貫徹黨中央精神體現到謀劃重大戰(zhàn)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務、推進重大工作的實踐中去,經常對表對標,及時校準偏差。這意味著,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干部需要加強對“國之大者”的認識,并且需要將對“國之大者”的認識轉化為工作行動,并且最終取得實績和實效。
對于領導干部而言,加強對“國之大者”的認識,關鍵是將“國之大者”與自身職責進行有效銜接,實現整體性與局部性有機統(tǒng)一。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是貫徹落實黨中央精神的重要組織者和推動者,更應該不斷提高政治領悟力,對“國之大者”了然于胸,明確自己的職責定位。由此可見,只有形成對“國之大者”的正確認識,才可能真正提升政治領悟力,并自覺將局部工作融入整體工作之中。
從方法論角度思考“國之大者”,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
只有從方法論的角度思考“國之大者”,才能夠解決知和行、名和實、理論與實踐相分離的問題,最終實現知行合一。將“國之大者”應用于治理實踐,最核心的是需要處理好一致性與靈活性的關系。一方面,所有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都需要圍繞“國之大者”展開;另一方面,在遵循“國之大者”理念的同時,又需要結合本地區(qū)實際進行創(chuàng)新,實現因地制宜和自主創(chuàng)新。
對于將“國之大者”與實際工作相聯系的方法,習近平總書記有系統(tǒng)論述,并且側重注意力分配、決策、問題解決、執(zhí)行等內容。2020年10月10日,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干部想問題、作決策,一定要對‘國之大者’心中有數,多打大算盤、算大賬,少打小算盤、算小賬,善于把地區(qū)和部門的工作融入黨和國家事業(yè)大棋局,做到既為一域爭光、更為全局添彩。”從這一論述可以看出,將“國之大者”與決策聯系起來,側重領導干部的注意力分配和決策判斷,既解決了整體與局部之間關系問題,又能夠真正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2020年5月23日,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xié)十三屆三次會議的經濟界委員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各地區(qū)各部門各方面對‘國之大者’要心中有數,強化責任擔當,不折不扣抓好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實。”這意味著,領導干部可以在執(zhí)行中遵循“國之大者”理念,通過主動加強責任擔當推動“國之大者”理念轉化為行動和績效。事實上,在謀劃發(fā)展、解決問題和提供服務中,都可以將“國之大者”作為一切行動的總出發(fā)點,作為工作的底線。當然,未來如何將“國之大者”融入治理日常實踐中,還需要在政策工具箱中進行有力探索,多開發(fā)切實有利于“國之大者”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配方。
將“國之大者”內化為責任擔當
從倫理學視角看,心懷“國之大者”,敢于擔當、善于作為,其核心是需要實現規(guī)范性與自覺性的有機統(tǒng)一。它強調治理主體需要將“國之大者”作為責任擔當的重要內容,并將其內化為一種不需要外在規(guī)范的自覺遵循的倫理準則。
這方面,習近平總書記也有系統(tǒng)論述,他將“國之大者”與責任、政治判斷力、人民幸福等聯系起來。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立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zhàn)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zhí)行力,心懷‘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把握新發(fā)展階段、貫徹新發(fā)展理念、構建新發(fā)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戰(zhàn)略眼光、專業(yè)水平,敢于擔當、善于作為,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好。”由此可見,領導干部要提高政治判斷力水平,離不開對“國之大者”的把握,并且最終要將體現價值判斷的“國之大者”內化為責任擔當,從而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黨委書記、首都發(fā)展與戰(zhàn)略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