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中科院文獻信息中心因不堪每年近千萬元的訂購費,不得已宣布停用中國知網。對此,知網方面予以了否認,但中科院圖書館卻稱消息屬實。隨著輿論發(fā)酵,知網經營邏輯再次遭到廣泛質疑。
中科院的惱火不是孤例。近些年,已有多所高校對知網表達過不滿,其中不乏北京大學、武漢理工大學等知名學府,而原因也都是連年漲價、費用過高。在知網這里,不僅對期刊文章和碩博論文所付稿酬微乎其微,更有一些文章未經授權就被直接收錄,結果作者本人下載還得自掏腰包。這也是為什么,知網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遭到輿論聲討,但每次要么道歉了之,要么象征性降價,頗給人“店大欺客”之感。
平心而論,收費并不是知網的“原罪”。平臺提供論文查重、一站式搜索、學術資源電子化等信息服務,獲得相應商業(yè)收益無可厚非。但“知識分享”畢竟不是唯利是圖的生意,普惠性和公益性應當是第一位的,單純強調商業(yè)性,甚至搞起“知識壟斷”,就南轅北轍了。更何況,尋根溯源,中國知網源自1999年的“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主打“知識共享”,為學術研究和知識傳播帶來了便利。也基于此,國家隨后將其列入“火炬計劃”,大量高校充分貢獻了自己的學術資源。可以說,是國家力量成就了知網,學術界的無私支撐了知網。但隨著自身盤子越做越大,知網不僅沒有將社會善意作為激勵創(chuàng)新的催化劑,反而將這份支持視為獲取壟斷利潤的來源,對“知識分享”的阻礙日益凸顯。
論文數據庫,作為學術信息傳播的“中間商”,決不能單純在商言商。這一方面有賴于輿論持續(xù)發(fā)力監(jiān)督,倒逼平臺對自身經營模式和行為進行反思,改進服務質量,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需要主動作為。有專家認為,知網在版權數量、議價能力及用戶依賴程度上優(yōu)勢非常明顯,已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連綿不絕的漲價是否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反《反壟斷法》,亟須一個權威的說法。同時,作為當今社會一項必要的信息基礎設施,“知識分享”平臺的建構也需要相關部門積極行動起來,在市場化選擇之外能不能打造出一個公共性的學術數據庫產品,讓作者、報刊社、數據庫企業(yè)、機構和普通用戶等各方實現“共贏”,降低“知識分享”的門檻,恐怕是更為緊要的現實課題。
知識可以付費,但不能坐地生財。用信息技術給學術資源賦能,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相關各方應當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為中國的科研創(chuàng)新做出真正的貢獻。